為了得到超市返還的4.5元瓜子差價,還得花8.5元再到別家超市買袋瓜子?昨日,有市民致電本報抱怨,一些商家承諾的退差,兌現起來“門檻”多多。
市民林女士在漢陽一家承諾“5倍退差”的超市里,買了一袋308克裝的洽洽香瓜子,結賬價9.4元。之后她無意中發現,同款瓜子在附近另一家超市只賣8.5元。林女士遂前往購物超市要求退差。
“店方說,要有別家超市低價的有效憑證,還指明要購物小票。”林女士說,雖然她持有小票,但還是想不通, 退差只有4.5元,商家卻要求顧客再花8.5元到別家超市買東西,顧客豈非得不償失?
記者前日在該超市見到,門口懸掛一塊醒目宣傳牌,上面寫著:若您在本超市購買的商品價格高于本市距離本超市3公里內其他同類超市同一商品(促銷品除外)的價格,我們將給予您該商品差價5倍的賠償。
記者隨后以消費者身份咨詢服務臺了解到,退差有不少“門檻”:上限不超過1000元;必須是3公里內的同類大型超市;必須是10天內的價格;必須是同條碼的商品;不包括特價商品、限時或限量促銷品、低于成本價銷售的商品等;手機、電腦、護膚、團購商品等也要除外;必須有本超市的購物小票和別家超市價格的有效證明。
記者再三詢問何為價格“有效證明”,工作人員表示,要有別家超市購物小票。她同時稱,賣場開業2年來,只成功辦理了一兩筆退差。
記者隨機詢問了幾位顧客,他們大多表示,退差程序太麻煩,看起來更像商家的宣傳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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