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有關部門獲悉,為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根據國家、省《關于做好2011年國慶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我市下發通知采取四項措施,認真落實各監管職責,營造放心消費良好環境,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這四項具體措施:
一是加強領導,切實落實監管責任。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國慶節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落實監管責任。針對節日消費特點及節日期間重大活動安排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加大綜合協調力度,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提高監管覆蓋率,消除監管盲點,確保各項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二是突出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以肉制品、乳制品、水產品、食用油、調味料、糧食、禽蛋、蔬菜、水果、飲料、酒類、糕點(月餅)、保健食品以及小食品等節日消費量大、消費者投訴舉報多的食品為重點品種,以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車站、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批發經營單位以及農家樂等為重點場所,以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消費、畜禽屠宰為重點環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抽檢頻次,堅決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保證群眾飲食安全。
三是抓好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節日期間人群較為集中的特點,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法律意識、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廣大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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