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鐵站內的自動售貨機原是為了方便乘客而設,然而有些站點的自動售貨機由于光顧者少,放進去的飲料過期了也沒人管,給食品安全帶來了隱患。
今年5月,有市人大代表針對地鐵11號線部分站臺自動售貨機陳列的瓶裝飲料保質期過期的情況,提出了“徹查自動售貨機食品安全隱患”、“強化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監督查處”、“細化自動售貨機食品安全監管措施”等三條具體建議。
為切實消除監管盲區,市工商局日前開展了為期10天的地鐵站廳內食品經營專項執法檢查,共出動執法干部523人次,檢查地鐵站廳自動售貨機485臺次。針對部分地鐵站廳內自動售貨機展示窗陳列樣品不規范的問題,市工商局要求企業立即下架展示窗內陳列的過期樣品,并通過在展示樣品顯著位置加貼“非賣品”、“樣品”字樣,以及在機身上明示經營單位名稱、聯系方式等措施,抓緊整改不規范的經營行為。
記者了解到,針對上海地鐵運營線路長,自動售貨機設置點面廣量多的特點,上海申通地鐵(600834,股吧)集團有限公司已制定了《上海軌道交通網絡內自動售貨機展示窗陳列樣品管理辦法》,要求營運商建立自動售貨機展示窗陳列樣品更新制度。市工商部門也已完善了自動售貨機食品經營企業屬地備案制度,由自動售貨機設置點所在地工商分局監督企業落實定期清理臨近保質期食品和銷毀變質、過期食品等措施,切實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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