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獲悉,黃石食品監管出臺新規:消費者買到假冒偽劣食品,工商10倍先行賠付。
黃石市西塞山區居民杜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本月10日在當地一餅屋花10塊錢購買的巧克力燒賣發霉。執法人員迅速到現場調查取證,認定情況屬實,當即按10倍的價款支付100元的賠償金。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黃石市工商局向社會公開承諾:消費者凡購買假冒偽劣食品,可持有關憑證到工商部門領取10倍賠付。此舉“逼”著工商執法人員強化食品監管職能,逼著制售企業時時刻刻“提防”消費者舉報,嚴把食品質量關,規范生產和經營行為。
該局在商場、超市、食品批發戶門店和集貿市場、社區、集鎮等場所顯著位置設置“食品購假工商先賠”提示牌,公布“購假先賠”監督電話,同時力抓“庸懶散軟”,嚴查推諉消費者先賠訴求的單位和個人。
黃石市工商局局長喻志斌稱,借助先行賠付的“倒逼”作用,他們有意探索行政執法、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社會管理機制。
工商干部被先行賠付逼出了責任心,也藉此掌握了食品監管的主動權。截至目前,該局立案查處先行賠付投訴142起,并針對消費者投訴熱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查扣不合格食品2780.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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