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股東的舊債,卻要新入股的流通股東“割肉”來還,昨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登《貝因美補稅近6千萬1.4萬流通股東成“替罪羊”》,激起市場極大反響。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記者深入調查后發現,貝因美補稅地雷恐炸第二波,還藏有重磅炸彈。
9月29日,國內嬰幼兒食品龍頭貝因美(002570,收盤價25.89元)爆出“補稅門”第一炸:須補繳2008、2009年稅款近6千萬。受此影響,股價連續放量暴跌,兩天跌幅達12%,再創歷史新低。此雷炸響,威力之大可見一斑。
2008年至2010年,貝因美頂著“偽高新”的頭銜足足享受了3年稅收優惠。如今,近6千萬的補稅只是前兩年的優惠稅款,2010年享受的5千多萬優惠仍未退回,這筆舊賬已經成為懸在空中的火藥桶,隨時可能引爆第二炸。
律師認為,稅法明確要求,因高新企業資格而享受的稅款優惠,一旦資格被否定需要追回稅款。當記者就此詢問上市公司時,貝因美證券事務代表自己心理都沒底,只得閃爍其詞。
證代:目前還沒喊我們補繳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刊文曝光了貝因美用上市后資金補繳上市前稅款,讓流通股東替發起人股東補繳2008和2009年所得稅的事實。隨后,就有投資者來電詢問“貝因美是不是還要補繳2010年5000多萬稅款?”
貝因美2008年申報的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效期3年,所以貝因美2008~2010年的所得稅率由25%下降至15%,優惠了10%。據審計署通知,貝因美在2008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時,前3年實際投入的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只有0.65%,且申報的發明專利與其主要產品核心技術不直接相關。因此,減免的2008、2009年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需補繳。
“高新資格”被否,貝因美2008~2010年不該享受10%的稅率優惠,這是不爭的事實。在補繳前兩年近6千萬稅款后,貝因美去年享受的優惠稅款儼然成了懸在空中的火藥桶,隨時可能引爆,投資者的擔憂不無道理。
記者了解到,貝因美2010年利潤總額5.48億元,按照10%的優惠稅率,公司享受了約5485萬元的稅收減免。
提到仍存5485萬稅款黑洞一事,貝因美證券事務代表毛宇寧心里也沒有底:“反正,我所知道的是,目前還沒有喊我們補繳。”他還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公司已于9月29日繳齊了2008、2009年稅款合計5892.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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