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首席記者 姜葳)從下月1日起,《北京市價格監測辦法》正式施行,包括糧油肉蛋菜等農副產品、成品油等能源產品、汽車家電等機電產品以及房屋土地、醫療教育等8類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都在日常監測之列.這是本市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價格監測制度.
價格監測也有專家會商
《辦法》規定,由市、區縣價格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價格監測工作,監測對象為八大類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見表).
除了上述日常監測之外,如出現社會公眾搶購某類商品或者某類商品價格波動明顯時,價格主管部門還將開展應急監測;當遇到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或社會關注度高的價格問題時,還會啟動專項監測.監測結果將形成分析報告,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及時提出建議.
價格主管部門還將建立價格監測專家會商制度,根據需要,會同有關專家及時分析市場變化情況、預測價格走勢.
"商業機密"不得當借口
"以前進行價格調查時,常有商家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提供數據.這是本市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價格監測制度,商家就不能再以’商業機密’為由相拒."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價格監測將選取合法經營、信譽良好、具有行業代表性的經營者作為定點單位.這些單位應建立價格監測臺賬,安排專職或者兼職人員,按照價格監測報告制度的要求,準確、及時、完整報送價格相關信息.據市法制辦負責人透露,目前已有超市、商場、醫院等880個定點單位每天報送相關信息.
據悉,監測數據將作為政策制定依據,在政府相關部門信息共享,但尚無計劃向市民公布.
拒絕配合最高罰3萬元
價格監測工作人員均應持證上崗,并對屬于國家機密或商業秘密的價格監測信息予以保密.若瞞報、虛報、篡改、泄露屬于國家或商業秘密的價格監測信息;將價格監測信息用于宏觀經濟調控、價格管理工作以外的其他目的;工作內容、標準、方法、時間和程序不符規定等行為,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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