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近日聯合下發《關于2011年國家臨時存儲大豆收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繼續在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等省、自治區實行大豆臨時收儲政策。
通知明確,國家臨時存儲大豆掛牌收購價格(國標三等質量標準)為2.00元/斤,相鄰等級之間差價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收購期限為2011年11月23日至2012年4月30日;收購入庫的大豆為2011年國產新大豆,符合國標等內品質量標準。(王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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