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2月06日訊“紅棗里面居然有一團團黑乎乎像是蟲卵的東西。”金華網友“不嫁則已”在新金華論壇上發帖稱,12月3日,她在市區沃爾瑪超市買了一袋500克的“惠宜”牌“新疆和田紅棗”,單價29.9元。紅棗是可以開袋即食的,她吃了五顆,發現兩顆有問題,棗子咬開之后,里面有黑色不明物體,像是一粒粒蟲卵。她當場就有想吐的感覺。
昨天,“不嫁則已”給沃爾瑪超市打電話投訴,雙方初步協商未果。“不嫁則已”表示,希望店方“一賠十”,現金或其他方式都行。她還提出,若身體有不適的狀況,也要向沃爾瑪索賠。
“不嫁則已”買的這包紅棗中,有兩顆紅棗的棗核邊上帶著一團黑色卵狀物。剝開包里的四顆紅棗,其中一顆也出現了許多黑色物體。對此,沃爾瑪超市公司事務經理鄭邱鋒表示,“惠宜”商標系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擁有的商標。在這包紅棗的包裝袋上,印有“沃爾瑪(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經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許可,授權延川縣興盛紅棗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使用,本產品由沃爾瑪與好又多專賣”字樣。
鄭邱鋒說,“惠宜”品牌的東西由有資質的廠商生產,由沃爾瑪的相關部門進行監管。她在查驗了這些問題紅棗后承認,這些紅棗確實存在問題,沃爾瑪可以作出賠償。
我國《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鄭邱鋒認為,紅棗的內部發現疑似蟲卵物。商家很難檢驗和發現這一問題,不符合“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一賠十”屬于懲罰性賠償,商家很冤枉。
對此,婺城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長、區消保委秘書長張德慶建議雙方協商解決。若消費者需要,可將同一批次的同一款商品送去檢測,以證明這批紅棗確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但這很難說,也可能送檢的樣品是沒問題的。”
目前,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之中。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