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王懿)某商務會館一名服務生平日喜愛收集客人飯后留下的名酒酒瓶,后在網上聯系收藏品買主并以此騙錢。日前,23歲的男子馬某被海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000元。
馬某來自河南,平時利用工作的便利,專門收藏客人吃飯后留下的名酒酒瓶。2010年9月,馬某上網瀏覽網頁時,發現有人發帖求購八十年茅臺酒瓶套裝作為收藏品,馬某認為這是生財的機會,與發帖人王先生取得聯系。
馬某將自己事先準備的其他茅臺酒瓶拿出來與買家見面,但不是被害人想要的八十年茅臺酒瓶,王先生表示對此沒有興趣。
此時馬某假意稱自己藏有八十年茅臺酒瓶,但是需要由王先生先支付4萬元預付款。王先生見馬某雖然沒有拿來自己需要的八十年茅臺酒瓶套裝,但對方確是收藏酒瓶的“行家里手”且藏有茅臺酒瓶,便相信了馬某,遂給了馬某4萬元。
馬某拿到4萬元后,更換了聯系方式,并將錢揮霍殆盡。經被害人報案,2011年5月20日,馬某在朝陽區青年路未來世紀網吧被民警抓獲。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馬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且退賠全部贓款,法院對其依法從輕處罰,最后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就此提醒,現今社會流行收藏,收藏品更是種類繁多,愛好者在買賣收藏品時切勿輕信他人,一定要先檢驗貨品,拿到實物、鑒別真偽后再付款,切勿給利欲熏心者留下可乘之機。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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