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集約化科學運營管理,土地也能像金融產品一樣可存、可貸,甚至可以打包“上市”競價。近日,平羅縣正式被農業部確定為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試驗項目為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制度改革。平羅縣將在3年內形成整套科學規范的土地管理運行機制,為全國農村地區土地改革示范、總結相關經驗。
12月5日,經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同意,農業部正式批準18個市(縣、區)為“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平羅縣是寧夏唯一躋身其中的試驗區。近年來,平羅縣創造性地開展了以集體土地和資產為資本,以存貸、托管、代耕代種土地和發展二、三產業為經營形式的農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試點,搭建了縣、鄉、村級三級土地流轉服務體系。這種“政府主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流轉有序”的土地流轉新機制,成為全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大亮點。
“隨著試驗項目的深入開展,平羅農村地區的土地將經過集約化整合,走向市場,土地的商品屬性將被徹底激活釋放,農民可以獲得更大的利益。”平羅縣主要領導說。姚伏鎮小店子村是平羅縣最先開展土地流轉的村之一,該村成立的土地信用合作社采用“土地銀行”運作機制流轉農民土地2800畝,形成了公司+土地合作社+農機協會+農戶的特有模式,300多名農民從土地中解放出來,輕松務工,掙兩份收入。頭閘鎮土地信用合作社從農民手中吸存土地3000畝,經過改良,貸給廣東客商發展萬壽菊,開展萬壽菊加工項目,使土地產值比原來翻了三四倍還多。
截至目前,平羅已經形成了股份制農場、土地銀行等5種土地經營管理模式,其中掛牌成立農村土地信用合作社62個,累計流轉土地28.4萬畝,實現集體經濟收入284萬元,轉移農村勞動力8450人次,實現勞務收入48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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