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經開(600215)公告擬聘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2011年度審計機構,年度審計費用50萬元,不再續聘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為審計機構。這已經是長春經開自1999年9月上市以來第七次更換審計機構,在公司曾聘用過的審計機構中,最長的聘用了五年,最短的只聘用了一年。
頻繁更換審計機構
此次被解聘的華興所只為公司審計了2009年和2010年的財務報告。對于此次更換審計機構,公司表示是由于華興所業務擴張速度較快且工作期集中,導致人手不足,無法保證按時完成公司2011年報審計工作。
從長春經開過去聘用審計機構的經歷來看,公司上市最早聘請的是中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1999年年報,但2001年3月,公司稱中慶所不能勝任審計工作,改聘安達信隆會計師事務所,該所一直為公司審計到2004年度。盡管2005年底公司董事會決定續聘該所,但在2006年2月14日的股東大會上,關于續聘安達信隆所的提案被全票否決。
公司隨后聘用北京京都會計師事務所為審計機構。但京都所對公司2005年度會計報表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這直接導致其在2006年被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替代。然而盡管上會所對公司2006年年年報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但該所也只和長春經開簽了一年合同。
2007年,長春經開的審計機構換成了中磊會計師事務所,但該所也為公司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2008年度給長春經開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后出局,公司審計機構由此更換為華興所。
難掩瑕疵
審計工作具有一定的連續性,頻繁更換審計機構的上市公司并不多見,這些公司雖不能一概而論,但多數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隔三岔五便更換審計機構的公司,一方面可能是公司擔心審計機構深入了解公司后作出“非標”審計報告;另一方面也可能由于審計機構在了解公司真實情況后不愿意再提供審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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