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興業銀行于12月29日在全國銀行間市場成功發行300億元5年期小微企業貸款金融債券,銀行專門用于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創新產品再度受到廣泛關注。在當前信貸規模仍顯緊張的形勢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對廣大小微企業以及商業銀行來說,都具有積極意義。
金融債的發行有助于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許多小微企業要么求助于民間借貸,要么只能坐失商機甚至陷入經營困境。此時推出小微企業債,所募集資金專門用于給小微企業貸款,實際上是在現有貨幣政策基調不變的前提下,定向向小微企業增加資金供應的一種手段。小微企業專項債打通了信貸市場和債券市場,對于緩解小微企業目前面臨的資金緊張問題有積極作用。
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對商業銀行也有很大的吸引力。公開信息顯示,目前除興業銀行外,民生銀行、深發展、招商銀行等5家股份制銀行,以及杭州銀行、重慶銀行等4家城市商業銀行也在抓緊籌備,預計近期小微企業金融債的發行規模接近2000億元,這將大幅增強銀行業機構對于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能力。
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金融債表現出較大的熱情,主要是因為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為銀行提供了一條新的融資通道。當前,銀行業整體信貸額度較為緊張,銀行只有相對較少的信貸資金分配給小微企業。同時,銀行又面臨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實現對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政策壓力。因此,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不僅使銀行可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而且還不占用其信貸存量。
同時,獲準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商業銀行,其債項所對應的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在計算小型微型企業調整后存貸比時,可在分子項中予以扣除,這對銀行來講也是一個有吸引力的政策優惠。目前,我國對于“貸存比”的監管指標是75%,分子項的扣除可以降低存貸比數值,從而使銀行可以釋放出更多的貸款資源。因此,這項措施可以提高銀行對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的積極性。
為了保證商業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達到預期目的,真正實現銀行與小型微型企業的互惠雙贏,還有其他層面的幾個問題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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