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名代表問民生江北人大代表在行動”主題宣傳活動在觀音橋步行街舉行,現場設立咨詢服務、求職招聘等服務項目,切實為市民分憂解難。記者巨建兵攝
市民踴躍申請參加立法聽證會。特約攝影楊波
如何為全市人民共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提供制度保障?市委三屆十次全委會閉幕之后,市人大法制委表示,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一直堅持將我市的立法資源轉化為發展優勢,圍繞“314”總體部署、“五個重慶”建設、“縮差共富”、改善民生等重要工作,以促進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健全和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規做出了應有的努力。
及時將成熟經驗上升為地方法規
“一年種下十年樹”,我市自2008年起啟動的“五個重慶”建設,其中“森林重慶”建設,調動了全市人民植樹造林的熱情,也大大改善了重慶的居住環境。
但是在森林綠化中,出現了一些急功近利現象,例如移栽一些名貴古木不當,造成樹木枯死等。如何規范工作,保護“森林重慶”成果?
2010年國慶,由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重慶市森林建設促進條例》開始實施,著力為“森林重慶”建設保駕護航。
該條例不僅明確提出“森林重慶”建設目標:全市森林覆蓋率不低于45%,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不低于39%,而且還規定,因擅自移植、砍伐、轉讓古樹名木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為了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到“森林重慶”建設中,該條例還規定,企事業單位從事林木種植、苗木生產、樹種培育將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方面留成部分全額返還。
《重慶市森林建設促進條例》是我市及時將成熟工作經驗上升為地方法規,進而規范、促進某一專項工作的具體實踐之一。
“促進型立法”是本屆人大立法的重要特點,市人大法制委人士介紹,本屆人大立法工作著力把立法資源轉化為體制優勢和發展優勢,制定了《重慶市促進開放條例》、《重慶市森林建設促進條例》、《重慶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等專門的地方性法規,為我市大開放大發展提供了制度支撐和法制保障。
此外,針對社會轉型和民生改善的迫切要求,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制定或修改了關于義務教育、職工權益、農村扶貧、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救災救濟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把握“黨的領導,立法為民”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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