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法院羈押室的條凳上,胡克金接受了成都商報記者的采訪,講述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欠薪
胡克金說,他是一名專門從事勞務承包的工頭,先從發包商處承包勞務部分,再從沐川縣老家喊人到雙流做工。去年11月,他召集李某等20余個農民工到雙流做工,并承諾包吃包住,工資另結。今年6月5日完工后,胡克金從發包商處全額領到了51萬元的勞務款,但他并未全額支付農民工的工資。其工資單記錄顯示:從2月起,他就開始拖欠民工工資。據辦案檢察官劉錦介紹,案發時,胡克金已累計拖欠20余名農民工工資12萬余元。他以工程虧本為由,搪塞討薪的工人。
跑路
隨后,20余名農民工先后到雙流縣城鄉建設局、雙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投訴。接到投訴后,相關部門責令胡克金限期支付農民工工資。但面對責令支付的通知,胡克金不僅借口虧本搪塞,甚至攜妻乘坐飛機到上海躲債。
追逃
胡克金“逃走”后,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前往雙流公安機關報案,警方對他進行了網上追逃。7月12日,在浙江省慈溪市,公安機關將胡克金擋獲。在訊問中,胡克金承認他確實拿了51萬元但未全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批捕
雙流檢察院認為,胡克金的行為已涉嫌構成《刑法修正案(八)》中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犯罪事實清楚。案發后,雙流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派檢察官提前介入,與偵查人員共同研究,制定取證方案,引導取證,及時完善、固定了案件的主要證據。該案移送后,檢方又快速對犯罪嫌疑人胡克金作出了批準逮捕的決定。
昨日,雙流縣法院舉行公開宣判,被法警押上被告人席的胡克金是一名專門從事勞務承包的工頭,然而,在他全額拿到發包商支付的51萬元勞務費后,卻拖欠20余名農民工12萬余元工資,飛往上海、浙江等地躲避債務。胡克金的這一行為,使得自己成了《刑法修正案(八)》自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四川第一個因欠薪被判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人。
昨日,雙流縣法院一審判處胡克金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
獲刑1年
他被判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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