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小明實習生歐陽雅雯)一個賣豆芽的菜販為實現(xiàn)發(fā)大財?shù)膲粝耄谷粋卧焐矸荩苑Q3家媒體的記者和2家警校的宣傳部長招搖撞騙,騙取受害人25000元。
45歲的張合是咸陽市涇陽縣人,平日里以賣豆芽為生,總感覺自己忙忙碌碌收入有限,一直夢想著發(fā)大財。看到一家雜志上的文章后,他開始盤算如何假借記者的身份,專門替人擺平“麻煩事”,以此騙人錢財。之后,他偽造身份,對外自稱是3家媒體的記者,同時擔任山西警察學院西北分校宣傳部部長、陜西警察學院臨潼分校宣傳部部長等職務(wù),開始騙取他人錢財。
受害人鄭某在洛川街道有一套單元房,正好在一項拆遷改造項目的范圍內(nèi),因?qū)f(xié)商結(jié)果不滿意,心里很煩惱。2010年2月,鄭某的丈夫陳某在他人的介紹下,認識了自稱是民主與法制雜志社名記者的張合。張合答應(yīng)幫陳某解決問題。陳某便給了張合6000元表示心意,之后張合又向陳某索要了10000元“辦事費”。2010年6月,張合借口為陳某找律師請客吃飯等為由,先后向陳某索要了2000元和7000元。
今年12月25日,受害人鄭某向公安新城分局胡家廟派出所報案。12月30日上午,民警在咸陽一家旅館將張合抓獲。目前,張合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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