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截至2011年12月底,已完成了全部結轉審議項目和列入年度審議計劃的法規草案。
市人大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都非常重視2011年度立法計劃的推進工作,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洪先后4次組織召開立法工作推進會,對立法工作的目標任務、工作進度、力量分配等進行部署安排,積極推動其實施。
積極審議修改完善法規
在立法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認真履行法規草案統一審議職責,把“保證國家法律實施、促進重慶科學發展、規范約束權力運行、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整合協調利益關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法規制定和統一審議的基本價值取向。
在審議中,通過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討論、建議,使法規條款不斷完善。今年來,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新制定軌道交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辦法、價格鑒證、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森林防火、殘疾人保障等法規9件,修訂義務教育、選舉法實施細則、職工權益保障、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代表法實施細則、基層法律服務、歸僑僑眷保護、長江三峽水庫庫區及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法規7件,批準制定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城鄉建設管理條例》。
開門立法提升立法質量
在立法中,市人大堅持以民生為導向,將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創新社會管理的立法項目列入工作計劃。例如,今年初就列入了殘疾人保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基層法律服務等審議項目。
立法過程中,認真實踐開門立法,注意直接聽取廣大群眾和基層的意見。例如,在起草《重慶市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的過程中,為了掌握勞動關系雙方的真實情況,市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通過座談、走訪企業、開展問卷調查等方式,了解了120個不同類型的企業工資分配和工資集體協商現狀,直接聽取了員工和管理人員的意見。
發揮人大代表的智力優勢,邀請代表參與審議、研究有關法規草案40余件次,先后有代表150多人次參加了立法活動,提出意見、建議100余條。
此外,市人大常委會還認真做好法規清理工作,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于做好地方性法規中有關行政強制規定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時對地方性法規中阻礙“縮小三個差距、促進共同富裕”的規定一并進行清理,確保了國家法制統一,為促進重慶經濟社會發展打下了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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