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在新年來臨的第一天,福建省漁業互保協會在連江縣辦事處開出我省首張漁工責任互保憑證與首張漁船互保憑證。
當天上午,筆者遇到正在辦理投保手續的連江東岱鎮東水村漁民連國強,他為其閩連漁64111漁船上所雇用10名漁工辦理了漁工責任互保,共繳納互保會費1980元,加上財政補貼1420元,就可以獲得一年期的互保金額150萬元。連國強拿著互保憑證高興地說:“真是太榮幸了,拿到了我省首張漁工責任互保憑證,漁業互保能為我們漁民減輕了負擔,提供方便,我們以后可以放心出海,沒有后顧之憂了。”與他一起來的是同村的漁民歐華,他為其閩連漁 64133漁船辦理了全損互保,繳納互保會費1078元,獲得漁船互保金額48萬元,得到我省首張漁船互保憑證。
據悉,我省于2006開始進行漁業保險工作,省委省政府自2008年起連續四年將此項工作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我省的漁工保險覆蓋面和漁船保險覆蓋面均達到90%以上,漁業保險保額達到240多億元,僅2011年1—11月全省就辦理了漁工和漁船保險理賠案共955起,賠付金額為3203萬元。據工作人員介紹,漁船參保僅按照漁船互保金額平均 1.18%交會費,省、市、縣三級政府財政給予漁船互保會費40%補貼,就獲得漁船價值的60-80%的互保金額;而漁民個人入會,參加漁工互助責任險一年需交納330元,其中財政補貼132元,個人只需交納198元。在其意外死亡或失蹤后漁保協會將給予最高15萬元的補償,同時還享受意外傷害的醫療費補助限額1.5萬元。
為了更好地服務漁民,2011年12月20日,成立了福建省漁業互保協會,建立了我省首家漁業互保社團組織。與之前所不同的是,協會成立后,由商業保險為主轉為以漁業互保為主,每年所收會費有結余時,協會不作為利潤分配,除一部分作為理賠風險儲備金外,剩余部分將全部用于為漁民添置海上救生設備等;另一方面,在沿海重點市、縣設置了22個漁業互保辦事處、21個營業部,簡化了程序、方便了漁民。
當天上午,省漁業互保協會的工作人員還到連江的漁船上為漁民朋友送去新年的祝福,并送上由特殊材料制成新型保暖工作救生衣。這種新型保暖工作救生衣,通體橙色,救生衣前后兩面均有警示反光材料便于查找,具有浮力、保暖擋風、防火、抗拉斷、耐酸堿、耐鹽油,下水可承受一成人體重浮在水上超過100小時浮力不會減少等優點。接到禮物的漁民朋友當場試穿救生衣,他們連連點頭:“這救生衣好,挺暖和的,擋風又防水,正是我們需要的。” (安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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