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7日,在農四師六十四團商住樓建設工地,外來勞務工任家萱高興地告訴筆者:“昨天,我把今年掙的兩萬多元工資全部匯回老家了。在這里,吃、住條件都不錯,天冷了老板還給我們送來了取暖用的煤炭……”
2011年,六十四團先后投入2.34億元用于城鎮化建設,開工興建保障性住房1800戶,實施小區路面硬化2萬平方米,建起了學校綜合教學樓、學生餐廳、運動場等。小城鎮的蓬勃興起,在團場打工的農民工作出了巨大貢獻。
為保證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促進和諧團場建設,六十四團修訂《農民工勞動工資管理辦法》,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該團明確規定:工程項目經理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必須按工程總造價10%的比例,為農民工繳納工資保證金,以保障農民工施工期間的權益;一旦發現施工隊有拖欠農民工工資和侵犯農民工權益的現象,團場將不予結算工程款、扣除保證金,并永久取消其工程承包資格。
據了解,2011年,這個團1950名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到了5850萬元工資。在一處建筑工地打工的唐璐華說:“六十四團真心實意維護農民工權益,我們干起活來心情格外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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