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曉聞
“農民工”這一早已約定俗成的稱謂,或許將退出中國歷史舞臺。近日,農民工輸入大省廣東和農民工輸出大省河南的省委書記,都提出將適時取消“農民工”稱謂(有媒體曾報道)。
根據兩地相關負責人的說法,“農民工”這樣的稱謂本身就帶有歧視色彩,打算取消這一稱謂,目的是為促進外來務工人員與本地居民真正融合。
“農民工”是中國特有的城鄉二元體制的產物,是特殊歷史時期出現的一個特殊社會群體,也許在當前,他們確實還無法融入城市,還受到某些當地居民的歧視,但這并不是由“農民工”三個字造成的。農民、工人,原本都只是一種職業的名稱,其本身是不含有感情色彩的。然而不知從什么時候起,“農民工”一詞被認為帶有歧視色彩,去年兩會期間也有多名人大代表建議停止這一稱謂,改稱農民工為職工或員工。
不可否認,改稱謂這一想法,彰顯了對農民工的人文關懷。不過,改稱謂對農民工真正的利好在哪里?社會對他們的印象會從此改變嗎?還是老板會為他們改善待遇、提高薪水呢?這些城市最基層的建設者,即便是被稱為“新型合同工人”,大家看待他們的眼光還是一如既往,他們在城市里的地位也依然不會有什么改變。取消“農民工”稱謂,充其量只是顯示了一種形式上的尊重,而并非能真正提高農民工的社會地位,也無法解決農民工融入城市遇到的種種實際問題。
有位專家說得好,消除對農民工的身份歧視和社會排斥的關鍵,說到底要促進社會公平,“里子”、“面子”都要做足。改變稱謂是一個積極的信號,我們更希望看到在合適的稱謂背后,外來務工人員都能獲得真正的實惠,早日融入城市,不再被任何人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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