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以前,銷售農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13%的稅率征收,銷售農產品的小規模納稅人則執行3%的征收率。新政策規定,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這意味著,目前對蔬菜流通環節所征收的3%及13%的增值稅將全部取消。
我市一家大型超市的負責人介紹,目前該超市還未接到該通知,但是商超企業銷售蔬菜一般要按13%繳納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市民最關心是否會顯著降低蔬菜價格。11日上午,在市區紅利市場記者看到,各種蔬菜的價格并未有太大變動,蒜苗4.5元/斤,芹菜3.5元/斤,蕓豆5元斤,與之前不相上下。
對此,有關專家解釋,實際上,目前蔬菜流通鏈條上的生產者、經紀人、運輸戶、批發戶、小規模經銷商等都早已不收增值稅。新政策實施后,取消的增值稅規模應該并不大。一位超市負責人介紹,蔬菜的利潤原來就很低,免征增值稅菜價下降的幅度也不會很明顯。
“與超市、蔬菜配送企業以及批發企業比較,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對于農民銷售自產蔬菜、個體戶小菜攤以及蔬菜早市等原本就不用繳納增值稅的業戶來說,幾乎沒有影響。”據幸福蔬菜批發市場的管理人員介紹,該市場的業戶在日常的經營過程中,需要交納房租、車位等費用,并不交納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能起到不小的積極作用,例如此項政策將會進一步加大農超對接的力度。”也有業內人士介紹,目前正值冬季,蔬菜的價格原本就偏高,到了年底也是蔬菜的需求旺季,蔬菜價格不會因免稅政策出現明顯下降,近期蔬菜價格還有可能不降反升,但是長期利好。(王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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