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裴曉蘭)擔任3家公司總經理的孫希泰在6年間58次向海關虛假申報,走私高檔進口葡萄酒7萬余瓶,逃稅2027萬余元,炮制了建國以來全國最大紅酒走私案(本報曾報道)。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孫希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協(xié)助孫希泰走私的秘書孟利,被以相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00萬元。
62歲的孫希泰案發(fā)前為北京佳泰興業(yè)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公司的總經理。早在2002年9月,他就因走私紅酒被天津市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此后兩年,他重操舊業(yè)。
法院查明,孫希泰于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間,指使助理秘書孟利采取制作虛假發(fā)票、合同等方法,故意向北京海關低報貨物價格、偽報品名等方式,將從英國、法國進口的7萬余瓶葡萄酒分58次向北京海關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共計2027萬余元。孟利參與了其中的55次犯罪。去年5月,北京海關緝私局通過分析風險管理平臺中的數(shù)據,發(fā)現(xiàn)孫希泰的公司涉嫌走私,遂立案偵查,后將孫希泰、孟利查獲。
孫希泰和孟利均認可指控事實,但孫希泰辯解因為競爭不過那些雇人從香港帶高檔紅酒入境的走私集團,且獲取利潤僅為400萬左右。
市二中院認為,孫希泰、孟利的行為均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依法應予懲處。孫希泰系主犯,孟利系從犯,且孟利對偵查案件起到幫助作用,認罪態(tài)度好,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宣判后,兩名被告人都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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