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1月11日報道:(張亞沖李世剛朱曉穎)江蘇海事局11日公布,《江蘇沿海船舶航路規劃》(以下簡稱“《規劃》”)11日正式發布,《規劃》中含有船舶進出沿海各港口的船舶航路、沿海港口之間的航路。《規劃》要求,在各類海洋功能區劃、海洋開發規劃、各類涉海工程建設過程中,應主動避開江蘇沿海港內錨地水域,遠離江蘇沿海船舶航路規劃水域。
《江蘇沿海船舶航路規劃》是依據《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全國沿海船舶航路總體規劃》和《全國沿海船舶定線制總體規劃》編制,包括從南北航線進出連云港、灌河口、濱海港區、射陽港區、大豐港區、洋口港區、呂四港和北支航道的19條航路,以及大豐港、射陽港、濱海港、連云港、贛榆港區之間的5條沿岸航路,同時還有連云港港、灌河口、濱海港、射陽港、大豐港、洋口港、呂四港等33處已建及規劃建設的沿海港內錨地。
江蘇海事局將根據《規劃》的要求,在與有關部門進行充分協商和溝通的基礎上,開展規劃水域船舶航路設計工作,以與港口生產相配套適度超前為原則,規劃和建設江蘇沿海港口港外錨地。
《規劃》的發布將改善江蘇沿海通航環境,提高海上交通效率,對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促進江蘇港口經濟和沿海航運經濟發展將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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