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春節臨近,年夜飯預訂進入火爆期,很多名店預訂已告罄;當然,為了增添春節的喜慶氣氛,煙花爆竹也是必不可少;往年因預訂年夜飯、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糾紛并不少見。如何年夜飯變成“年夜煩”、煙花爆竹惹麻煩?中央臺記者今天采訪了北京房山法院的盧濤法官。
中廣網北京1月11日消息,(記者孫瑩)針對年夜飯消費經常出現的服務打折扣、押金不退、菜單玩忽悠、增加隱性消費等問題,盧濤法官建議“白紙黑字寫明白”,是防止和解決糾紛的關鍵。
年夜飯要有合同新奇菜名要注明原材料
盧濤:我們建議消費者在跟商家預訂年夜飯的時候,簽書面合同,把桌位、時間、價格、標準,寫到合同里邊去。具體到酒店消費過程中,如果發現服務水準下降之后,應及時與飯店進行交涉,如果方便的話,應該將交涉過程的視頻或錄音錄下來,這樣便于以后跟商家交涉。
金玉滿堂這道菜,其實就是青椒炒玉米,消費者可以圖這個彩頭,也應該要求注明原材料是什么。
對于類似“合家歡”、“金玉滿堂”、“鯉魚躍龍門”這樣菜名好聽,價格又很高的菜品也要格外注意。
盧濤:如果遇到一些吉祥的菜名,而沒有具體說是用什么原材料做的話,應該及時向商家詢問并在這個合同中注明。
分清押金性質訂金可退定金不能退
預訂年夜飯要分清押金的性質,“訂金”具有預付款作用,消費者如果取消預訂,飯店應當退還。而“定金”就不一樣了。
盧濤:法院建議消費者在簽訂合同過程中采用寶蓋頭的“定”,如果是消費過程中,如果消費者違約,商家是有權利不退還消費者的,而如果是商家違約,它應該向消費者雙倍返還定金,加大對商家懲罰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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