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3日報道:據衛生部網站消息,日前,衛生部發布公告稱批準苯甲酸及其鈉鹽等17種食品添加劑和酪蛋白磷酸肽等4種營養強化劑擴大使用范圍及用量,批準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珍珠巖可作為助濾劑用于淀粉糖工藝。
以下是公告細則:
酪蛋白磷酸肽等4種擴大使用范圍及用量的營養強化劑
名稱類別食品分類號食品名稱/分類使用量備注
1.酪蛋白磷酸肽營養強化劑01.01.03調制乳≤1.6g/kg
01.02.02風味發酵乳
2.聚葡萄糖營養強化劑13.01嬰幼兒配方食品15.6-31.25g/kg
3.維生素d營養強化劑14.02.03果蔬汁(肉)飲料(包括發酵型產品)2-10μg/kg
4.左旋肉堿(l-肉堿)營養強化劑14.06固體飲料類6-30g/kg
苯甲酸及其鈉鹽等17種擴大使用范圍及用量的食品添加劑
名稱類別食品分類號食品名稱/分類最大使用量(g/kg)備注
1.苯甲酸及其鈉鹽防腐劑14.04.02.01特殊用途飲料(包括運動飲料、營養素飲料等)0.2以苯甲酸計
2.番茄紅素(合成)著色劑01.01.03調制乳0.015以純番茄紅素計。
01.02.01發酵乳0.015
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軋燕麥(片)0.05
07.0焙烤食品0.05
16.01果凍0.05以純番茄紅素計。如用于果凍粉,按沖調倍數增加使用量。
3.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又名甜蜜素),環己基氨基磺酸鈣甜味劑07.01面包1.6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
07.02糕點1.6
4.焦磷酸鈉水份保持劑01.06.04再制干酪14可單獨或與其他磷酸鹽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計
5.焦糖色(苛性硫酸鹽法)著色劑15.01.04威士忌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6.焦糖色(亞硫酸銨法)著色劑14.05.03植物飲料類(包括可可飲料、谷物飲料等)0.1
7.可可殼色著色劑07.01面包0.5
8.磷酸三鈉水份保持劑01.06.04再制干酪14可單獨或與其他磷酸鹽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計
9.六偏磷酸鈉水份保持劑01.06.04再制干酪14可單獨或與其他磷酸鹽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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