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餐飲行業餐廚廢棄油脂回收合同》正式啟用,這也是我市餐飲行業第一份行業制式協議。該合同要求餐飲企業只能將廢棄油脂交由具備資質的回收企業進行處理,私自處理則要支付違約金進行賠償。即日起該合同將首先在全市近3000家火鍋店進行應用,并逐步擴大到中餐等其他餐飲企業。各區(市)縣也將陸續跟進,“地溝油”現象在我市將有望從源頭上得到遏止。
合同提高回收企業準入門檻
據了解,該合同是成都餐飲同業公會在市消協指導下,廣泛征求餐飲企業、油脂回收企業意見,并聽取有關職能部門建議的基礎上制訂的,并由市工商局予以監制。合同對廢油回收企業進行了硬性規定,只有已依法取得工商登記,并具有合法的餐廚廢棄油脂回收等相關資質的企業才可申領合同。
該合同對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進行了明確界定。合同規定,餐飲企業應保證將餐廚垃圾中的廢棄油脂全部交由具備資質的油脂回收企業,不得擅自處置餐廚廢棄油脂,或交由其他第三方回收餐廚廢棄油脂。而回收企業所回收的廢棄油脂僅只作為工業用途,不得另作他用。同時,回收企業有義務為餐飲企業無償清掏下水道、隔油池(含管網沉淀井)中沉積的廢棄油脂。
在昨日的儀式上,蜀九香、老碼頭、吳銘3家火鍋企業代表分別與城衛環保、青云、金德意3家回收公司代表簽署了《成都市餐飲行業餐廚廢棄油脂回收合同》。而我市目前只有8家回收公司具備相關資質。
從流量實現動態監管
記者在合同簽署現場看到,每份合同都有獨立編號,儀式上的回收合同為一式五份,除餐飲企業和回收企業各一份外,回收企業還須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報送成都餐飲同業公會、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每月25日,回收企業都要將餐飲企業廢棄油脂處理量進行統計,并于次月5日前上報公會、城管和食安辦,我們將核查上報的數據。對不同類型的餐飲企業每月產生的廢棄油脂量已經進行過測算,如果某個餐飲企業生產的廢棄油脂量出現突發變化或明顯低于行業水平,我們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調查,并要求企業說明情況。”成都餐飲同業公會秘書長張觀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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