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年,食品安全越發成為人們焦慮的問題。“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對此也提出了一些點子。有的提出,要加快建設餐廚垃圾處理中心;有的提出,要建立起相關部門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匯報制度……
我想,要提出有效的點子,首先應該弄清,食品“不安全”的根源究竟在哪?
從毒奶粉事件、蘇丹紅風波,到“一滴香”謎案、“健美豬”,當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各地都會進行一次次大規模整治。應該說,整治行動對迅速查清問題起到很大作用。然而,一時的整治風暴可以拍死“蒼蠅”,卻無法改變滋生蒼蠅的環境。比如“瘦肉精”事件中,某些監管者與不法企業、商家結成利益同盟、監守自盜,幾令食品安全防線淪陷。推薦閱讀遼寧發現儲量100萬克拉大型鉆石礦 可開采30年 強生隱形眼鏡陷召回門 歐央行維持基準利率1%不變 鐵道部今年機車訂單或大減圣元董事長發聲明稱不考慮召回 三甲醫院院長灰色收入超工資數倍[股神爭霸] 漲停王浮出水面何志成:中美關系的微妙時刻
食品“不安全”的根源在哪?答案恐怕還是監管乏力。像奧運會、世博會、亞運會的食品安全保障都是毫無疑問的,但到了我們的日常生活呢,為什么做不到?極具諷刺意味的是,我國食品出口到很多發達國家,合格率接近百分百。可見,中國食品企業是可以做得很好的,中國食品監管機構是可以做得很好的。但為何兩者在本土的表現卻是如此迥異呢?
可喜的是,隨著刑法修正案的出臺,規定食品安全犯罪情節嚴重者可處死刑,又單獨列明了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瀆職的刑事責任。可以說,在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問題上,法律體系已近完備。
剩下來的事情,首先要有法必依,尤其要借助公眾對食品安全的高關注度和參與的積極性,充分激活刑法修正案中的“瀆職”條款。其次,不能指望有了死刑威懾就萬事大吉,畢竟那是最壞的結果,須知再嚴厲的處罰也代替不了持之以恒的日常監管。 王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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