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2011年的合同馬上要到期了,現正和鎮上商定2012年合同內容。”溫江區永寧鎮芙蓉藝術團長薛朝興拿著合同草案說。
永寧鎮社會管理科長牟亮說,以前鎮上的文化活動都是由鎮文化站干部組織不同的隊伍排演節目,鎮政府每年花費10多萬元,現在,鎮政府出5萬元,把一年的演出承包給了芙蓉藝術團。
“簽訂合同后,演出都按計劃進行,其余時間還承接了很多商業演出,團員們的收入增加了,積極性更高了。”薛朝興說。
芙蓉藝術團“承包”了永寧的各種演出活動后,對全鎮的文化資源進行了整合,排演的節目越來越精彩,每天有日常性文化活動,月月有大型文化活動。
“承包制改變了以往演出由政府安排,經費由政府按事項支付的大包大攬的做法,但政府也不是一包了之,文化藝術團開展活動,政府要進行指導和監督,同時幫助他們協調解決演出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牟亮說。
永寧鎮通過激活社會資源參與,破解了農村基層文化建設難題,這是溫江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推進社會管理的一項創新舉措。溫江與各類社會機構、企業開展合作,共同舉辦各類文化活動,通過政府引導、群眾自主參與、自主管理的方式,積極培育文化類社會組織,通過引入社會力量,建立基層文化陣地托管制度。通過這些機制創新,溫江初步建立起了“建好、管好、用好”的基層公共文化長效發展機制,豐富了群眾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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