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強委員
林強委員代表民建福建省委員會發言
發揮民營經濟作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一方面需要繼續激發民間資本活力,讓它更好地為民營企業服務;另一方面,需要有效規范、引導與監管民間資本的投融資活動。
為此,建議促進民間資本合法經營,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學的管理體系。一是建立統一、科學、規范的民營經濟計統體系,推進民營經濟發展體制改革,提升民營經濟服務水平,營造充分釋放民間資本和民營經濟發展活力的大環境。二是鼓勵和支持民企收購國企、民間資本參與國有經濟結構調整,破除行政干預;打破部門樊籬和小集團利益的隱形門檻,助力民營經濟發展。三是充分運用地方立法權,加快完善民間融資的法律法規,規范民間融資行為。
要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加快金融機制創新步伐,著力推進多元化股權投資市場的形成,鼓勵民營、個人多元化股權投資主體的參與,建立民營企業投資公司、有限合伙風險投資公司。吸引民間資本參與組建小額貸款擔保公司,扶持推動其朝小型民營銀行方向發展。此外,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監測體系,對民間融資的總體規模、利率水平、流向和存在問題進行跟蹤分析,并相應建立民間借貸指標分析和風險預警機制。
來源:東南網-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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