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券》記者史亮
雖然擁有向下修正轉股價的權利,但是,燕京啤酒卻遲遲沒有召開股東會并提出向下修正轉股價的公告。
昨日下午,《金證券》記者第一時間獲悉,燕京啤酒決定放棄修正轉股價的權利,轉而回售可轉債,這意味著,如果持有可轉債的股東全部將債券賣給燕京,則燕京可轉債或面臨摘牌的命運。
昨日下午,燕京證券部負責人向《金證券》記者證實:“確實是回售。”這位負責人稱,回售是考慮到所有人的利益。
不過,《金證券》記者發現,正是由于燕京啤酒大股東一直死捂自己的可轉債,不僅喪失修正轉股價的機會,還使得公司少賺上億元。
套利人的“黃粱美夢”
對于可轉債投資人黃先生來說,燕京啤酒是他列出的第一個具有套利機會的可轉債品種。早在1月初,黃先生就提醒《金證券》記者:“燕京轉債是塊肥肉。”為什么?原因很簡單,因為這些專業投資人早就發現燕京或有轉股價向下修正的機會。
《金證券》記者注意到,從燕京轉債的游戲規則來看,在可轉債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30個交易日中有不少于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高于當期轉股價的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由于燕京轉債的轉股價格是21.66元(其間進行過分紅),“21.66元的85%是18.4元,也就是說,在2011年8月時燕京啤酒的股價就已經滿足了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
黃先生提醒《金證券》記者:“對于可轉債來說,如果向下修正轉股價,也就意味著,你能用更低的價格來轉股,這會造成二級市場上可轉債受追捧。”
最近的一個典型案例就是2011年10月28日中國石化提出了石化轉債轉股價修正公告,當天石化轉債開盤上漲9.15%,之后過程雖有回落,但目前價格比2011年10月27日收盤價高了10%。
但是奇怪的是,董事會一直沒有行使權利來向下修正轉股價。《金證券》記者注意到,燕京轉債的另外一個游戲規則就是:在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30個交易日低于當期轉股價的70%時,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2%回售給公司。
來源:金陵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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