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電影院的垃圾桶上的標牌已被煙頭燙黑。梁文祥龔名揚攝
南方日報報道:《廣州市控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一年多以來的成效在廣州“兩會”期間曾引起廣泛關注。昨天,廣州市控煙協會會長姚蓉賓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建議對所有的餐飲企業全面禁煙。該協會還建議成立一個綜合性的控煙協調機構,如成立廣州市控制吸煙辦公室,考慮與市愛衛辦合署辦公,并配置必要的編制人員,同時設立一支控煙巡查隊。
“15個執法部門存在相互推諉現象”
《條例》于2010年9月1日頒布實施,具有較高的立法水平。目前在國內大城市中,北京、上海、杭州、銀川等市都就控煙作了地方性立法,但將辦公室等室內工作場所納入控煙范圍的,廣州市是第一個。廣州市的《條例》最接近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中提出的“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煙”及衛生部今年頒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作出的“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條例》實施中還存在不少的問題。”昨天,在廣州市控煙條例完善促進座談會上,廣州市控煙協會的姚蓉賓會長說:餐飲行業沒規定全部禁煙。《條例》距世衛組織《公約》確定的“室內工作場所和室內公共場所100%無煙”的原則仍有差距,對餐飲企業沒有要求全面禁煙,只是根據營業面積或座位數劃分禁煙義務。這一規定,既不利于餐飲企業間的公平競爭,也不利于執法部門執法一視同仁,增加了執法成本。
控煙也出現“執法難”。她說:“《條例》規定由15個部門負責控煙工作的日常監督和處罰,往往出現部門執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夠,甚至相互推諉的現象。”同時,執法人員專業知識欠缺,部分執法隊伍尚未辦理執法證照變更手續,執法資質存在缺陷;再加上煙民群體龐大,公共場所經營管理人員未認真履行勸導義務,違法行為具有即時性,執法人員對個人違法者處罰取證難,實際開出罰單不多。
此外,與《條例》相銜接的配套措施不完善。“市政府至今未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而實際執法過程中如何取證、各部門執法范圍以及實施行政處罰的具體程序等問題,均亟待細化和明確。”
她透露,相關“實施細則”將最快在今年上半年出臺。
“應明確一位副市長主抓”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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