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日前決定,在全國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原因是不少企業反映,在零售環節,超市大賣場等憑借優勢和壟斷地位,坐地收錢,嚴重影響了供貨企業的正常經營,也極大侵害了消費者權益,成為影響我國居民消費的“腸梗塞”。(《人民日報》2月1日)推薦閱讀中央財政設150億發展基金扶持小微企業 2011能耗數據將出爐淡水河谷巨輪受阻交通部新規 三亞市委書記:對宰客零容忍中石化稱正調查經理攜款失蹤事件 歐洲58人因嚴寒天氣死亡(組圖)[股神爭霸] 漲停王浮出水面何志成:當前中國股市最大的悖論
超市“圈錢”由來已久,內幕相當嚇人!一是數額大。曾有供貨商反映,幾乎所有超市都向供應商收取多項雜費,有時僅過一個“節”超市就能圈錢數千萬元。而“進場費”圈錢則更多,一般一個普通超市的此項收入都能逾億元!二是手段“黑”。無論是新店開張,還是周年慶祝,超市都會“逼”著供貨商放血,若你不交費用,那就得撤柜走人,面對激烈的產品競爭,供貨商只得一邊罵娘一邊掏錢。三是普遍存在。對于這種獅子大開口甚至是不擇手段的圈錢之舉,超市皆稱是行業慣例,這也就是說,我們身邊的每一座超市,都無一例外的在向供貨商“圈錢”。
超市通過提供經營場地和一條龍服務來為供貨商銷售產品,從中獲取相應的利潤,這合情合理。但如果超市利欲熏心,利用自身的品牌效應對供貨商“橫征暴斂”,肆無忌憚的進行圈錢,就不僅會傷及供貨商及產品生產商的利益,更會讓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道理很簡單,因為超市進場費一高、雜費一多,就會導致一些品牌商品進不來或撤場,消費者就少了選擇余地;同時,為應付種種收費,供應商只能通過降低成本的方法來求生存,由此造成質量下降。這一切,顯然有違最起碼的商德。所以,對超市拼死圈錢的做法,我們決不能無動于衷。
那該怎么辦呢?我看,最好的辦法是盡快對超市經營行為進行立法,用法規取代超市的行規,明確規定超市什么樣的利可取,什么樣的錢不該拿,讓超市與供貨商之間的利益關系變得透明起來,從而營造公平的經營環境,以讓供應商輕松入“市”,讓消費者放心、稱心。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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