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質[2011]63號)和遼寧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轉發國務院安全辦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遼食安委辦傳〔2011〕21號)精神,結合全省實際,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在元旦春節期間深入開展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了“兩節”期間全省水產品安全。
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安排部署
根據農業部和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有關通知精神,省廳于2011年12月30日下發了《關于加強元旦和春節期間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遼海漁質字〔2011〕535號),對加強元旦、春節期間全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省苗種管理局按照省廳要求,“兩節”期間組織對重點市、縣進行了監督抽查。各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高度重視“兩節”期間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結合各地實際進行了具體的安排。沈陽、鞍山、錦州、葫蘆島、盤錦、遼陽、鐵嶺、阜新、朝陽市和綏中縣等成立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普遍組織工作機構對應急予案進行培訓,建立了領導、工作人員值班檢查制度,對水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進行了全面檢查。
二、開展宣教活動,提高安全意識
為提高人民群眾的水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各市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和制發傳單、宣傳手冊、懸掛標語等有效形式,積極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阜新市動用三臺宣傳車,深入到水庫、漁場、水產品批發市場巡回宣傳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水產品銷售的安全程序等,營造了保障水產品安全的濃厚氛圍。葫蘆島市利用廣播電視媒體宣傳報道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2次,提高廣大市民的質量安全意識。“兩節”期間,全省共發放各類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材料5400余份,出動宣傳人員 80余人(次),利用各種形式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頂講座15期(次),受教育群眾近萬人。
三、強化重點監管,確保消費安全
為保證“兩節”期間水產品安全上市,各市按照監管職責,從源頭入手,突出監管重點,普遍對生產養殖現場進行了檢查。為了增強監管針對性,檢查中突出了對我省冬季上市主要養殖品種,如對蝦、大菱鲆、牙鲆、河豚、海參、鱸魚、烏鱧、四大家魚等。在檢查內容上,重點檢查持證生產、三項記錄、五項制度、違禁藥物使用、漁業投入品安全管理,以及銷售記錄檔案情況。錦州市、營口市由分管局長帶隊,深入養殖企業(戶),檢查指導漁業生產、用藥、銷售等情況。“兩節” 期間,全省共出動執法檢查人員500人(次),共檢查養殖企業(戶)287家,責令整改9家,立案2起,及時發現和解決了各類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確保了全省水產品市場安全供給,未出現質量安全事故。
四、開展質量監測,加強預警防范
1月上旬,省廳結合農業部對全省進行的2012年第一次例行監測工作,重點對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進行了市場監測,在沈陽、鞍山、營口三個城市共抽取了烏鱧、鯽魚、鯉魚、草魚、鳊魚、大黃魚等40個樣品,基本掌握了地區流通環節水產品質量安全現狀。鞍山等市利用速檢設備對上市的產地水產品質量進行檢測,排除隱患,確保上市水產品無質量問題。(孤風)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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