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什么呢?是亂占農民耕地,而農民有意見,甚至由此引發群體性事件。問題的根源在于土地作為農民的財產,這個權利沒有得到應有保障。”
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月4日在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江高鎮水瀝村調研農村情況時再次強調保證農民財產權利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溫家寶稱,在耕地上是一寸都不放,一口都不松,可以說寸步不讓。
這是自去年年底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講話之后,溫家寶再次強調保護農民土地不受非法侵害,不以犧牲農民土地權利的代價去發展經濟。
而中國人民大學等學術機構對全國農地的調查報告顯示,近年來農村土地征收數量呈逐年增加的勢頭,且征收價遠遠低于土地的實際市場價值,僅為政府賣地價格的幾十分之一。
12.7%失地農民未獲任何補償
自上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43.1%的中國農民經歷了至少1次征地,而在17.8%的征地案例中,被征地農民反映地方政府采取了強制征地拆遷的手段。
上述數字來自于中國人民大學和美國農村研究所等研究機構自1999年以來對中國17個農業大省和自治區的地權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最新的調研數據于去年夏天完成。
中國人民大學農發院副院長鄭風田表示,按照國際慣例和中國相關法律,征地的目的屬性應為公益性為主,但中國農村的大量征地則往往是出于商業和私人利益目的,農地征收的補償標準也遠遠低于城市土地上的房屋拆遷標準。
“例如同一地段的相鄰地塊,處于城市規劃線之內的地塊征收補償往往是一畝幾百萬元甚至更高,而處于規劃線之外的地塊則僅僅只有幾十萬甚至幾萬元,價格不同是因為前者按照城市土地拆遷標準補償,以土地的實際市場價值為參照,而后者按照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耕作用途產生的價值乘以一定的倍數而定。”
鄭風田稱,這種雙重的標準是對農民利益的極大侵害,也是造成群體性事件爆發的一個主要原因。“尤其是靠近城鄉結合部的農民地區,因為有一個實實在在的參照標準,利益沖突尤其劇烈。”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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