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
融資難一直是制約海南“三農”發展的重要瓶頸。為破除這一瓶頸,2010年我省確定海口、三亞、萬寧3家為首批試點單位,成立農村資金互助社。
所謂農村資金互助社,是指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由鄉(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愿入股組成,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的社區互助性銀行業金融機構。
通過一年多來的運行,3家試點互助社有效緩解了當地農村金融流動性約束,降低了農民的融資成本,加快了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步伐,呈現出較強的生命力和發展前景。
“但是,我省農村資金互助社尚處于起步探索階段。”省人大代表李勁松認為,我省農村資金互助社覆蓋面還不廣,目前僅3家試點,絕大部分市縣還沒有實現零的突破。其次,政策扶持力度不夠大。再次,互助社的宣傳不夠,廣大農民和相關部門對互助社的意義認識不高,影響了健康發展。
李勁松建議加大宣傳力度,把農村資金互助社試點作為農村經濟體制創新的一件大事來抓,努力闖出有特色的海南農村金融新路。繼續加大農民資金互助社扶持力度,在已有稅收減免、貸款貼息等扶持政策的基礎上,采取貸款支持、產權入股、資金補助、簡化注冊登記手續等扶持政策。
此外,李勁松認為,我省還應繼續擴大農民資金互助社的試點范圍,對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允許其開展資金互助業務。同時,對資金管理效益好的試點互助社,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獎勵,對扶持資金互助社投放信貸的金融機構,給予財政貼息政策支持。
(本報海口2月12日報道:)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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