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商:
為促進新疆棉花產業健康發展,進一步規范新疆棉交易,完善有關流程,保障存放于新疆區內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指定交割倉庫的新疆棉用于商品棉業務的順利交割,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存放于新疆指定交割倉庫的新疆棉可用于商品棉交割的適用對象
凡存放于交易市場新疆指定交割倉庫的棉花,均可用于商品棉交易交割。
二、存放于新疆交割倉庫的新疆棉用于商品棉交割的業務操作流程
(一)賣方交易商如已將新疆棉存放在新疆交割倉庫并生成倉單,可提出在新疆交割倉庫的交割申請。
(二)鑒于新疆鐵路運力有限,為確保買方交易商能夠順利在新疆交割倉庫提貨或委托新疆交割倉庫在規定期限內將交割棉花發運至內地指定交割倉庫或指定鐵路貨站,賣方交易商擬將已存放于新疆交割倉庫的新疆棉用于交割,須事先向交易市場提交《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新疆指定交割倉庫商品棉交割申請單》(見附件1,以下簡稱《交割申請單》)。交易市場按照申報順序并根據新疆交割倉庫的運力情況及時予以回復。
(三)在交易市場同意《交割申請單》中在新疆交割倉庫交割的新疆棉數量的情況下,如賣方交易商申請交割的棉花已在電子撮合交易中形成“賣邀約”,則交易市場將對應的“賣邀約”數量予以鎖定并辦理倉單抵免,直至交割;如賣方交易商尚未形成“賣邀約”,則須在接到答復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形成與《交割申請單》對應數量的“賣邀約”,交易市場相應對這部分“賣邀約”予以鎖定并辦理倉單抵免,直至交割;賣方交易商如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形成對應數量的“賣邀約”,則需要重新提交《交割申請單》,否則不能保障有關批次的棉花用于交割及作出相應的鐵路運力安排。
(四)賣方交易商在未取得交易市場同意其擁有的新疆棉在新疆交割倉庫可用于交割的情況下,須于相應月份交易品種的最后交易日前將電子撮合交易中有關“賣邀約”予以轉讓,否則只能用存放于內地指定交割倉庫的商品棉進行交割,或按賣方違約處理。
來源:本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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