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昨日發布《糧食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該意見稿稱,轉基因糧食種子的科研、試驗、生產、銷售、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糧食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
意見稿提出,國家將加強對糧食生產能力建設的統籌規劃,建設穩定的商品糧生產基地,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適時開發有資源優勢和增產潛力的后備產區。國家將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耕地和水資源保護目標責任制。各級政府應當加強農田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糧食生產條件。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規定,當糧食價格顯著變化或者有可能顯著變化時,國家可以采取價格干預、保護性收儲、限制性收購、儲備吞吐等措施,維護糧食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尹振茂)
(飛蘭)
來源:本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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