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公布的《糧食法》(征求意見稿)第十二條規定:“國家保護糧食作物種質資源,扶持良種選育、生產、更新和推廣使用。
轉基因糧食種子的科研、試驗、生產、銷售、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糧食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
轉基因技術是將人工分離和修飾過的基因導入到生物體基因組中,由于導入基因的表達,引起生物體的性狀的可遺傳的修飾。這一高新技術雖然帶來生物體,如轉基因棉花、水稻、小麥等糧食作物的抗性增強、產量提高,但是,其副作用、對人類生命的傷害也不可忽視。
世界多國科學家對轉基因技術的危害作了不少研究。對于從外國引進的轉基因糧食品種在我國種植導致的危害也有詳實的報道:2010年9月21日,《國際先驅導報》報道,《老鼠不見了——山西、吉林動物異常現象調查》披露,山西晉中種植了美國孟山都公司的轉基因玉米先玉335的地方,大老鼠基本絕跡,剩下的小老鼠也是呆頭呆腦,狗能夠輕易逮著。吉林省榆樹市秀水鎮蘇家村最近三年來,莊稼地里的老鼠突然沒了。當地農民反映:“以前那些老鼠專門啃玉米棒,要放很多老鼠藥,現在根本就不用放老鼠藥了”。
記者在山西晉中和吉林榆樹附近的農村走訪,調查老鼠變少的情況,卻發現了當地另外的怪事:母豬產子少了,不育、假孕、流產的情況比較多。有些生下來的小豬,看起來很健康,但生下來沒過多久也死了。
對轉基因糧食,歐盟、俄羅斯、日本等國家堅決抵制,我國《糧食法》作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糧食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是對國人生命高度負責任的具體體現。
來源:湖北省襄陽市糧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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