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反映,她日前在一家超市購買雜物,結賬的時候沒有看購物小票上的明細,只是隨手將票據放進了購物袋。回家后發現其中購買的熱水壺有瑕疵,想要拿回去更換。可當她查看購物小票的時候,卻發現里面有一樣東西是她根本沒有購買的,而她購買的小音響卻沒有在購物小票上顯示。她回去詢問超市,被告知因為當時該商品暫時還沒有條形碼,所以用價格相同的商品掃的碼,只要商品沒毛病就行,價格是一樣的。但她認為超市如此打票太不規范,她想知道遇到此類情況她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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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王女士反映后,記者聯系到了市消保委,該委相關工作人員解釋說,如果遇到購物小票與所購商品對不上號的現象,一般情況下是遭遇了“頂碼商品”。據了解,超市結賬時一般都使用掃碼器對商品上的條形碼進行掃描,這樣商品名、數量、價格都會一目了然地顯示在結賬的小票上。正常情況下,顧客所購商品與小票上顯示的商品不會有差錯。但是由于超市上產品更換比較頻繁,一些商品上架后,超市收銀系統還未及時登記或更新,就會出現無法掃碼的情況,為了不耽誤銷售,收銀員會用一件價簽相同的其它商品“替掃”,這樣消費者在不知情時便買到了一件“頂碼”商品。
隨后記者又采訪了市南區兩家大型超市的工作人員。一位超市的樓面主管告訴記者,超市一般商品很少出現“頂碼”現象,只有在類似電子產品的銷售中才比較常見。“電子產品種類較多更替非常頻繁,所以很難做到件件商品都及時更換條碼。因此,營業員就會刷同類產品同樣價格的條形碼來頂碼。”此外,記者了解到,由超市統一配送的自營商品很少出現“頂碼”問題,但超市與其它企業聯營的商品上也偶爾會出現該現象。“超市聯營產品一般是會實行三包的,只要消費者保留好商品包裝和標價簽,售后一般不會有問題。”該主管表示。
但市消保委和工商部門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超市加貼的條碼或標識若與商品不符,本身就是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是超市管理不規范的體現。同時,盡管一些超市號稱對“頂碼”商品實行三包,但如果消費者沒有保存好商品包裝和標價簽,僅憑購物小票記載則難以核實所購商品,也會造成消費者維權障礙。因此,消費者最好在購物交款后認真核對小票和所購產品是否相符,尤其是購買電子產品和涉及到超市聯營商品時,一定更要留意小票上的商品是否與自己所購商品有差別。一旦發現買到“頂碼”商品,消費者應及時要求超市開具手工填寫的購物憑證,并寫明正確的商品信息,以備今后維權之便。本報記者
來源:青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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