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舉報違法行為獎勵辦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已經開始公示,從公示中得知,廣州市將對舉報生產假冒偽劣產品行為進行重金獎賞,舉辦的獎賞一共分為三個等級,如果舉報的案件當中,有罰款的項目,那么,將按照不同的等級對舉報人進行獎勵。最高等級的獎勵達到了舉報的案子中罰款總額的4%至5%。但是,個案的獎勵金額最高不能超過30萬元。
此次《辦法》的出臺,也首次將媒體的舉報納入了獎勵的范疇。但是,和食品的違法行為相關的舉報中應獲得的獎勵,適用市政府的其他相關規定,不適用此辦法。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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