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禁漁工作順利開展,保護好水生生物資源。2012年2月1日,貴州省從江縣農業和扶貧開發局組織召開了禁漁工作專題會議,成立了以劉華鈞局長為組長,曾錦輝副局長為副組長,漁政、執法大隊、各鄉鎮畜牧獸醫站站長為成員的綜合執法組。并制定禁漁方案,由漁政站進行組織實施。
在禁漁工作會議上,分管副局長曾錦輝同志在會議上對今年的禁漁工作提出了幾點要求:一是禁漁期間,禁止一切捕撈作業。二是禁止收購、銷售和加工水生野生魚類。三是禁止在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庫內從事扎巢取卵、捕殺親體和其它危害漁業資源的活動。四是嚴厲打擊電、毒、炸魚等行為。五是禁漁期間,將船只拉靠岸該修的修,該換的換,確保漁船狀況良好
禁漁工作開展一個月來,漁政執法人員已在全縣范圍內粘貼并發放《從江縣人民政府關于保護江河漁業資源的通告》、《禁漁通知》和相關法律法規等宣傳資料200余份。在丙妹、下江、停洞等沿河(鄉)鎮對所有經營有關魚類的餐館和鮮魚攤點進行宣傳檢查,共查餐館26家,鮮魚攤點8個,發放禁漁通知34份,檢查中沒有發現野生魚類出售。市場檢查6次,收繳野生河魚6公斤。并利用從江有線電視連續播放《從江縣人民政府關于保護江河漁業資源的通告》和《禁漁通知》15天,同時還利用移動通信發送相關禁漁短信1000余條。在禁漁區內制作及修補永久性標語5幅,同時還制作懸掛禁漁橫幅15幅。夜間巡江2次,沒有發現違法作業。
來源:貴州省漁業局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