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蔬菜價格上漲壓力,經福州市政府同意,16日下午,福州市商貿服務業局召集蔬菜批發市場及主流超市負責人,就啟動新一輪蔬菜價格協商機制進行商定。據介紹,按照以往經驗,推行協商價后,不但會拉低超市其余品種的菜價,還會拉低整個終端市場的菜價。(引自3月18日《海峽都市報》)
不可否認,通過“協商”的方式,不僅能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低蔬菜價格上漲的趨勢,還能起到減輕老百姓生活負擔的作用。但是,蔬菜降價是市場行為,這跟蔬菜供應、市場需求、運費以及種植成本等等因素有著密切關系,如果過多的用“協商價”來促成降價的目的,那不但有些急躁,更有一些違背市場規則的意味。因為,協商價格只是調控手段中的一種,而非全部。
其實,要實現蔬菜降價,除了“協商”之外,政府相關部門還可以采取更多市場的手段,以實現調控的目的:一是用先進農業技術提高產量與質量。如推進大棚技術、無土栽培等技術,讓菜農充分享受到生物技術進步給蔬菜種植所帶來的好處;二是加強超市與菜農之間的合作,實現蔬菜直銷,減少流通環節的費用,進而實現調控蔬菜價格的目的;三是積極推行惠民政策,廣泛開啟“綠色通道”,讓菜農免費進入市區賣菜,提高蔬菜的供應量。如果,能在這三個方面有所推進的話,那么蔬菜價格水漲船高、不斷上揚的現象必然會得到有效抑制。
當然,“協調價”的本質也是為民著想,可也需要指出的是,總不能蔬菜價格一上漲,就去跟菜農以及經銷商們“協商”吧!畢竟,價格正常上漲,并不是投機倒把,更不是惡意抬價。因為,如果蔬菜種植、經營成本增加必然導致價格有所增加,如果在成本上漲的背景下,而利潤卻不見多的話,結果只會讓菜農賠本,菜販虧錢。而且,長此以往,“協商價”還會成為打亂市場經濟的正常運營秩序的毒瘤,后遺癥極大。所以,“協商價”能少用則少用。
來源:中國水果蔬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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