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國稅局發布消息,該局積極落實國家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的政策,目前,全市共計對符合免稅條件的26戶蔬菜批發零售企業及個人進行了免征稅款,共計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150.86萬元。2012年度,太原市蔬菜類商品預計銷售額14507.83萬元,預計免稅額 1868.73萬元。2010年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锻ㄖ贩Q,經國務院批準,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市國稅局通過摸底調查,把全市可以享受此項稅收優惠的納稅戶及個人大致分為四類:第一類是超市類企業,其中包括美特好、沃爾瑪、家樂福等大型零售超市企業。這類企業是此次享受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稅收優惠的主體企業;第二類是各類蔬菜批發、零售市場;第三類是散布在全市的超過起征點的個體蔬菜批發、零售商;第四類是批發、零售蔬菜的個人,發生交易后,需要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稅務機關在為其代開發票時,免征蔬菜流通環節的增值稅。全市國稅系統各單位開展了多種方式的宣傳,保證在第一時間把政策傳遞給納稅人,并對主動提出免稅備案申請且符合免稅條件的納稅戶,實行全程跟蹤服務。 來源: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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