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東營市海洋與漁業局召開全市漁船管理工作會議,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漁船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專題研究加強漁船管理工作,部署開展全市漁船專項整治行動。
2012年,東營對轄區內所有漁船逐船“對人、驗證、登船”聯合審驗,確定漁船基本情況,對“三無”漁船、船證不符漁船、近海捕撈漁船、遠洋漁船、近海養殖漁船、捕撈輔助漁船分別登記歸檔。
對審驗清查出的“三無”漁船,依法扣押。經檢驗合格、公示無異議的,可納入管理,統一核發特種漁船檢驗證書、國籍證書、所有權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和邊防有關證件,并在指定海域作業,繳納相應資源費,但不享受漁用柴油補貼、轉產轉業等惠漁政策。同時必須安裝漁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統終端設備,不得更新改造,不得轉讓過戶,不得改變作業類型。
對經檢驗不合格的“三無”漁船,要在30日內自行報廢,逾期拒不報廢仍從事捕撈生產的漁船依法沒收。
對漁業輔助船從事捕撈生產的,責令其在自查自糾階段拆除捕撈設備,補齊有關證件,逾期繼續從事漁業捕撈活動的,依法予以沒收。同時要求漁船修造企業制造、改造、修理漁船需向有管轄權的漁船檢驗機構報告。未取得資質制造、改造、修理漁船的,由工商部門予以取締。
對非法在建的漁船,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拆解,拒不執行的,實施強制拆解。
來源:東營市海洋與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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