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圓的體形,黃白色的肚腹,美麗的斑紋,鮮黃的魚鰭……籮筐里一條條外觀漂亮的魚兒吸引不少人的眼球。“這不是河豚魚嘛,有毒的!”人群里突然冒出聲音。
“不錯,這就是河豚魚,處理不當會產生劇毒。”浙江瑞安市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辦公室主任邱華勝說,近日平陽縣就有一家四口因吃河豚魚而全部中毒,其中一人情況危急。
前晚20時許,瑞安市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辦公室和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在東山漁港碼頭和東山水產市場開展河豚魚專項檢查,沒收正在售賣的河豚魚。
“晚上20時許是交易頻繁時期,倘若漁民有捕撈到河豚魚,也是在這個時候售賣,過了這個時間就難以開展檢查了。”執法人員說。
由于當時市場里人流多,嘈雜聲不斷,檢查人員在碼頭附近的水產市場繞了好幾圈,并檢查了返航船只,只找到20來條河豚魚,立即予以沒收,并警告銷售者以后不得售賣。
“河豚魚平時不多見,得碰運氣,有些漁船一網能拖到兩三箱,有時候一個航次都不見一條。”東山水產市場負責人說,過去,規格在0.5公斤以上的河豚魚售價每公斤高達150元,但近兩年買的人少了,同規格的河豚魚價格降至每公斤二三十元。“盡管河豚魚有毒,但魚肉鮮美,還是有人抵不住誘惑,冒中毒之險品嘗美味,而且一般是家庭自行處理,很危險。”
“接下來我們還將不斷開展河豚魚執法檢查。”邱華勝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捕到河豚魚,應妥善處理,不得自行食用和隨意丟棄,也不得轉送他人或者讓其流入市場,防止河豚魚中毒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現違法加工經營有毒河豚魚及其制品的行為,要依據食品安全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妙藍)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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