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儀隴縣工商局對四起違法經營食品的經營戶依法進行了查處。
3月8日,儀隴縣工商局立山工商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稱謝某等經營戶經銷的有問題,工商執法人員調查時發現某“百消丹”、某品牌“冬蟲夏草風味飲品”等預包裝食品未執行《食品衛生法》相關規定,違規添加了中藥材“當歸”、“冬蟲夏草”等成分,該食品成分中添加的“當歸”、“冬蟲夏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定義的藥品,依據衛生部《關于普通食品中有關原料問題的批復》、《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等規定,上述兩種成分均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該食品包裝上也沒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保健食品標志“藍帽子”,標識為“衛食證”字號,僅屬于普通食品,同時查明該經營戶進貨時從未按規定實施商品進貨查驗制度。
該經營戶銷售的違法添加藥品的食品,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和傷害,危害性極大,儀隴縣工商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舉報的四家經營戶銷售的問題食品進行了查扣并處罰款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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