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都市報5月12日報道:(記者涂明通訊員夏正希連麗)連江縣土地管理局曉澳土地所所長陳某因工作不負責任,導致百畝基本農田保護區被用于挖塘養蝦被毀。近日,此人被連江縣檢察院以玩忽職守罪提起公訴。法院判此人免予刑事處罰,陳某因此丟了工作。
檢方查明,2000年3月15日,連江縣坑園金成育苗場法定代表人陳某俊以臺商外資的名義,分別向連江縣曉澳鎮曉鋒街居委會和曉江居委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位于橫侖地區的193畝土地用于養蝦,承包期30年。陳某身為轄區土地所所長,違反基本農田保護區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重不負責任,既沒有到橫侖現場進行查看和丈量,也沒有向有關領導匯報,就確認此地不屬于基本農田保護區,可以用于挖塘養蝦,造成該地區基本農田保護區遭受重大破壞。
2009年8月5日,經連江縣國土資源局委托福建省地科勘測規劃有限公司測量,魚塘總面積為146.3畝,其中涉及1998年規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100.9畝。
連江縣法院認為,陳某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但歸案后,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且現此案的涉案土地已調整為非基本農田,對陳某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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