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群眾舉報,襄陽市襄州區水利局漁政執法人員對中型官溝水庫、小型王湖沖水庫養殖承包人投放化肥進行水產養殖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查處,責令承包人停止施肥養殖行為,限期整改,并進行了罰款等處罰。
襄州區境內現有大中小型水庫192座,其中大2座,中型7座,小(一)型37座,小(二)型146座,除了具有防汛、灌溉功能外,大多水庫還兼有飲用水源、天然養殖等綜合功能,在工農業生產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傳統的水庫投肥養殖方式破壞水域生態平衡,使水體喪失自凈能力,加速水質富營養化,造成水質污染,嚴重影響水庫供水、灌溉功能;一些水利設施因水質問題受到腐蝕,加速水利工程老化;同時,人類長期食用化肥養殖的水產品不利于身體健康。為此,區水利局從2011年春季開始,積極加強水庫水資源保護和水質安全監管,在全區范圍內全面禁止水庫化肥養殖,嚴格規范水庫養殖行為,并取得顯著成效。
但是,由于進入4月份后水溫長高,魚類攝食增加,逐漸進入生長旺盛期,部分水庫施肥養殖情況有所抬頭。根據這一情況,區水利局加強管理,公開舉報電話,對頂風而上施肥養殖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并邀請環保部門進行水質監測,發現水質超標的,限期要求整改,恢復水體功能。對屢教不改的,依法進行嚴厲征處,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
來源:湖北省水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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