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前4月經濟運行情況,發言人沈丹陽回應甲醛大白菜事件,稱菜農使用甲醛對農產品進行保鮮處理,應該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沈丹陽稱,商務部下一步將通過兩個措施來加強農產品安全監控,一是通過支持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來幫助農產品市場提升檢驗檢測水平。二是開展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
以下是文字實錄:
【新京報記者】:媒體日前報道有菜農使用甲醛對大白菜、山藥等一些蔬菜進行保鮮,我們知道甲醛不屬于農藥殘留檢驗范圍,但是它確實是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對于這種“擦邊球”式的違規現象,請問商務部如何看待,有沒有解決的辦法?謝謝。
【沈丹陽】:對這種現象,我們商務部當然認為對于菜農使用甲醛對農產品進行保鮮處理,應該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為什么我提這個法?可能各位朋友都知道這個法有什么規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對農產品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所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第三十三條規定“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不得銷售”。第三十七條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設立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來源:中國水果蔬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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