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布了《關于餐飲等生活服務類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信息披露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這意味著已中斷了兩年半時間的餐飲企業a股上市之路,將要重新起航。知情人士告訴早報記者,在餐飲企業之后,城商行ipo的審慎性原則也在加緊審核中。
《指引》規定,除了餐飲、美容、健身等服務類公司外,其他類型的連鎖經營企業或生產經營中存在大量個人客戶和現金收付的企業,也可參照《指引》進行信息披露。《指引》并對企業業務發展狀況、主要經營模式及持續發展能力、發行人食品安全衛生、發行人主要管理制度及執行情況、發行人公司治理、發行人商標商號等信息的披露進行了規定,但未對餐飲企業的發行門檻未單做量化指標。
從《指引》可見,證監會重點關注點在餐飲企業直營店加盟店、特許經營模式以及食品安全問題上。
除了傳統利潤指標之外,《指引》明確餐飲企業的招股書需對現有各直營和加盟店的經營情況詳細羅列,包括地址、營業面積、開業時間、裝修支出及攤銷政策,桌/座流轉率、顧客人均消費等都要在招股書中體現。
對加盟店的信批規定更加細化,須披露各加盟店的控制人、特許經營費、管理費的收取情況;加盟店特許經營到期后的商業合作安排,歷史上加盟店到期后不再續約的比例,發行人與現有加盟店相關利益主體是否存在糾紛。
考量餐飲企業持續發展能力的指標包括發行人的定價政策、主要市場推廣模式、選擇新店地址的條件、新店達到收支平衡所需的時間,以及未來的擴張計劃等。
《指引》專門規定特許經營模式的餐飲企業要披露品牌加盟策略,加盟費的收取原則等;發行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以及內部員工持有加盟店股份的情況等。
備受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指引》做了嚴格的信批規定。必須披露企業食品安全控制體系,比如負責食品安全的高級管理層的身份,從事質量監控的員工人數及有關員工的職位、資歷和背景;對供應商的檢測方式、次數及標準等逐項披露。同時還必須披露包括消防、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機構部門對發行人的處罰情況。對于現金、刷卡收入結算,以及打折、發卡、贈券等行為要確認會計核算方法。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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