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統一分組加強責任。把臨海920艘漁船分成四組,分別由杜橋、桃渚、上盤、涌泉四個涉漁鄉鎮的伏休管理聯合行動小組負責,駐四鎮的漁政分站站長任行動小組組長。同時,每周落實一名局班子成員赴各組指導工作,營造出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
二是統一設點每日巡查。結合臨海市漁港實際情況,將紅腳巖漁港和前所港設定為臨海伏休漁船定點停靠港口。由各行動小組負責本轄區范圍內停靠點漁船的巡查工作。要求做到每日巡查、登船巡查和隨機抽查。
三是統一標準嚴格執法。對違規漁船的處理實行統一執法文書、統一處罰標準、統一執法程序,確保休漁管理不走樣不變形,從根本上保證休漁執法的公正性、嚴肅性。
四是統一培訓夯實基礎。伏休期間,在全市開展多期船東、職務船員法律法規暨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培訓情況均記錄在案,并與船舶年審等工作相結合,凡不參加船東、職務船員培訓的,船舶和職務船員均不予年審。
來源:臨海市海洋與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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